一、申领范围
在职企业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2024年阶段性放宽至12个月(含),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证书信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网站核查属实的;申请时处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
二、补助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三、申领流程
(一)在职企业职工
1.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提出申请,同时职工本人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签订银行代付代缴协议,缴费单位对申领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单位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在"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即可。
3.审核通过后,补贴会发放至职工签订协议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内。
(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1.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当月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后,登录"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在"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即可。
2.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至职工签订协议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内。
四、政策咨询电话
0991-468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