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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来源: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时间:2026-03-19

申领范围

开展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

补助标准

企业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按照每人1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6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200元,高级技师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1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每人125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以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1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专项能力考核鉴定补贴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领流程

1.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培训主体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区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主体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员签到册,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

5.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

咨询电话0991-261860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

电话:0991-255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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