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范围
开展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
二、补助标准
企业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按照每人1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6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200元,高级技师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1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每人125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以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1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专项能力考核鉴定补贴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领流程
1.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培训主体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区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主体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员签到册,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
5.培训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
五、
咨询电话0991-2618603